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勘察、桩基工程
1、招标条件
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勘察、桩基工程招标人为兰陵县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约 700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桩基勘察、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勘察、桩基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兰陵县;
2.3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71998.37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19313.03平方米,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4224.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941.06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520.00平方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标段一:桩基勘察;标段二:桩基工程。
2.5计划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3.1标段一: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关的经营范围;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标段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
4、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1月13日08时30分至2021年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6000元;二标段:10万元。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只有纸质保函于开标前到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办公室(213室)办理登记,联系电话:18905497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2 月3 日14 :30 时,地点为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 2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238号文《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互认应用的工作方案》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山东省健康电子通行码》,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间隔1米以上,现场递交的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按文件要求需做好自我隔离与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陵县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39-5123618
代理机构:临沂开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15397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