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至无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NTRC-HBFW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至无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南通绕城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709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NTRC-HB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通锡高速海门至通州段高速公路起自海门市S356沿江公路,向北设置主线收费站,连续上跨G345、宁启铁路、沪陕高速公路后,在常乐镇西、三星东布设,跨越通启运河(Ⅴ级)、向北经二甲镇东,跨越通吕运河(Ⅲ级航道)、S335后转向西北方向,经东社镇南,上跨G228,经西亭镇北,跨越S15洋通高速,团结河(等外)、石江线,经石港镇南,跨越富港路、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Ⅲ级航道)、S225、江海河(Ⅴ级)、路线向西经刘桥镇北,终点止于G15沈海高速与沪通大桥北接线交叉设置的新联枢纽,路线全长约65.885km。项目采用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34.5m。项目总投资149.25亿元。
全线共设置1处主线收费站、4处匝道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2处养护排障中心,1处交通联合执法用地,总建筑面积约214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通至无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共设1个合同段,标段号为NTRC-HBFW标段。
服务期:施工期3年,缺陷责任期2年。
2.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建立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编制环保管理工作方案和计划,制定施工期环保管理制度,统一环保管理工作用表。
(2)对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文件设计开展环保专项审查,提交环保审查报告。
(3)对施工、监理单位开展环保技术交底,审核施工单位环境保护体系文件,检查环保内业资料,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贯和培训。
(4)开展施工期环保现场管理,预防各类环境污染,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扬尘防控、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及油品达标、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废(危废)规范化处置,临时用地复绿和场地移交,督促环境问题和隐患整改闭合,按时报送环保工作月报。
(5)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震动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与评估。
(6)根据环评文件及批复、设计文件等要求,对声屏障、隔声窗、服务区及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环境监理,配合招标人组织开展环保工程交工验收,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7)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相关要求以及省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协助招标人开展环保“品质工程”创建工作。
(8)参加招标人及交通、环保等管理部门组织的环保检查、环保履约考核,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月度生产会议和其他环保相关会议。
(9)按照南通至无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南通绕城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编制施工期及责任缺陷期环境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与评价,按要求提交环境监测报告(监测工作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之“技术规范”)。
(10)编制南通至无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南通绕城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配合发包人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网上公示和平台报备等工作。
(11)委派一名环保管理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驻招标人指挥部工作。
(12)协助发包人防范或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
(13)完成本项目建设指挥部安全环保处交办的相关项目环保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时间或交/竣工时间为准)有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环境监测或环境监理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业绩(含在建);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时间或交/竣工时间为准)有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环境监测或环境监理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含在建);
(5)拟投入的项目组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包括:
派驻指挥部的工作人员1名、派驻现场不少于3名环保管理人员(其中一名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环保管理技术支持人员2名。项目组人员中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不得少于2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4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8)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20层
联系人:白郑峰
电 话:18862936099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mail:szzcjyb@126.com
8、其它
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9:30。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苏康码)、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查看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020年1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