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诸广和2021-01-08)
为切实规范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参照《诸暨市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诸政办发〔2020〕17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诸政办发〔2018〕67号)的规定决定开展诸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诸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为深入推进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在原有3家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基础上增补3家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代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模式改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诸政办发〔2020〕17号)第二条规定,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市级各银行,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体一下条件:
(一)在诸暨市内设有分支机构,且设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已经是诸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2日(08:30-17:00节假日除外),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银行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永业大厦8楼802办公室报名,报名时缴纳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银行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投标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1年2月22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永业大厦8楼801开标室(东旺路21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徐招红;联系电话:17858166756
七、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171686404@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2日14: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永业大厦8楼801开标室(东旺路218号)
九、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联系人:边韩悦 联系电话:18905858158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 联系电话:17858166756
办公地址:诸暨市永业大厦8楼(东旺路218号)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