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环城路(西环、南环)中央分隔带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环城路(西环、南环)中央分隔带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1-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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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招标公告
贵港市环城路(西环、南环)中央分隔带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环城路(西环、南环)中央分隔带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发改投资[2019]632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7674.82 万元,占比: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G20201120031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贵港市环城路
建设规模:(1)改造路面约198408平方米,道路全段加铺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层及10cm厚沥青砼面层。(2)修复现状破损、沉降的基层约109245平方米(包含起终点、桥梁交界处)。(3)现状排水沟清淤约330米。(4)移植及改造现状绿化带约9000米,拆除后新建路缘石约16410米。(5)在新建路面上重新施划交通标线约9648平方米,拆除利用现状标志标牌40个,新建标志标牌20个,拆除利用现状波形护栏约15650米,新建波形护栏约17080米,新建硬路肩约16800米。
合同估算价:7674.82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定额工期:30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按照贵港市环城路(西环、南环)中央分隔带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含本级); 专业 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含本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含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应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贵港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贵港市的建筑企业。(2)1+N模式,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贵港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贵港市的建筑企业。 。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经理,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1 年 01月13日 0时 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http://ggggjy.gxgg.gov.cn/gxgghy(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2月 02日 09时 0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当地交易中心)。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当地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贵港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5.3 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填写)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交易系统将自动核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人员状态。投标单位专职投标员确认核验结果,验证状态为无效的,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电话:0775-5921173。
11. 注意事项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数字认证中心办理,客服电话:0771-5882343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东段509号
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96院(天悦豪庭)1幢1-2005号
邮 编:
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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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100
联 系 人:
黄工
联 系 人:
苏诗韵
电 话:
0775-4277562
电 话:
0775-455887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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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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