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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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二期)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TPYY-S047-2020-013)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二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批文名称及编号大发改招核[2020]27号,项目业主为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标段:北部排涝打松木桩3518根,两侧砖砌挡土墙,上部回填土1905m3,栽植荷花1250株,播撒菹草种子800斤,渠道挖淤泥3484m3;二标段:新增200kVA箱变1台,真空断路器1台,隔离开关1组,预购电表1块,新增12m电杆9基,10kV架空绝缘导线1500m,高压电缆100m,新建箱变基础1座,避雷器2组,电缆井3座,拉管140m,接地网2组。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284.27万元,其中一标段244.55万元,二标段39.72万元。资金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二期)一标段;
1.2.2 建设地点:大通湖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部排涝打松木桩3518根,两侧砖砌挡土墙,上部回填土1905m3,栽植荷花1250株,播撒菹草种子800斤,渠道挖淤泥3484m3。招标金额为一标段244.55万元。
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本公告为一标段招标公告。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已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 关键岗位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1月26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路355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 09 时 30 分。请投标人登录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 年1月26日09 时 5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 号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请单独准备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5.2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2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7-566159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学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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