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1年1月12日
招标编号:2140STC1006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下列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招标范围
1)主要技术要求如下:投标人负责办理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做好承保、理赔、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唐山市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险+服务+技术服务;负责对本项目的承保、出单、理赔、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等后续服务,由市级机构督导被保险人所在地地市级机构承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详细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地点:河北省唐山曹妃甸曹妃甸工业区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A.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签订安责险框架协议;
B.财务要求:2)无;
C.业绩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焦化行业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D.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216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9576032800000018
行 号:305100001750
3)投标人需填写《投标人购买登记表》及《退款开票信息表》,并将扫描件发邮件至公告中招标公司联系人邮箱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14会议室。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派投标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到场登记或以快递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如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若快递,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顺丰至: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3区
收件人:潘殿军 邮编:063200 电话:13811910910
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和收件人,以确定其开标时间,因快递逾期或收件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未能送到,由投标人负责。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驻曹妃甸办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16室 邮编:063200
联 系 人:潘殿军
手机号码:13811910910
邮 箱:pandj_sinostee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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