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增城等四处场地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增城等四处场地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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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
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等四处场地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00-54-03-107270)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资金证明,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等四处场地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等四处场地雨污分流管道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020-8376457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穗生、朱工联系电话:18589211214、020-38903217-80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监管电话:020-8852104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对二运公司增城区新和南路19号、越秀区东园横路60号、海珠区东晓南路420号、白云区松鹤街50号四处场地进行雨污分流管道改造,主要是设置独立的楼面、地面雨污水管井,开挖路面接驳市政雨污水管,建筑面积分别为:15000、4000、13000、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分别为:12000、1200、1700、800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编号:JG2021-0242。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作:方案修改及深化、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编制验收通、现场服务、指导与监督、相关配合工作。
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2)其他: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报批、报建工作,承包人应自行完成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咨询单位完成项目实施前所需的报建资料,并配合发包人取得上述部门对项目报建文件的批复意见,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行支付。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93.8815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474.011561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87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及投标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六、资金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24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4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1年2月24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日程安排”公布为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需要在《投标登记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栏目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3、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③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需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签字或盖章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落款中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7、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的,正式员工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9、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建安费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76457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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