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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05
详细内容: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东北部,东至曹圩河及花果山大道,西至创新路,北至东晋路,南至药港路。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2.6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72009160002-BD-002



{本项目



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所有专业图纸设计及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1#中央厨房、2#生活广场、3#-7#公寓式酒店、8#运动中心、9#会议中心、10#商业等所有建筑物的土建、安装(水电、消防、智能化等)、室内精装修、外装饰、暖通空调、电梯(包括室外扶梯)等工程施工,以及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内湖工程、运动场、广场、停车场、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等室外工程施工,以及为满足功能需要的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说明:各单体室内精装修、绿化苗木及种植土、智能化施工以暂估价形式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待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进行二次招标。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0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其他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0〕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东北部,东至曹圩河及花果山大道、西至创新路、北至东晋路、南至药港路。

2.1.2、建设规模: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项目,包括1#中央厨房、2#生活广场、3#-7#公寓式酒店、8#运动中心、9#会议中心、10#商业等所有建筑物以及附属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14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其中:中央厨房须于2021年5月2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详细的节点工期及进度计划。

2.1.5、质量要求:合格,其中:(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所有专业图纸设计及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1#中央厨房、2#生活广场、3#-7#公寓式酒店、8#运动中心、9#会议中心、10#商业等所有建筑物的土建、安装(水电、消防、智能化等)、室内精装修、外装饰、暖通空调、电梯(包括室外扶梯)等工程施工,以及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内湖工程、运动场、广场、停车场、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等室外工程施工,以及为满足功能需要的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说明:各单体室内精装修、绿化苗木及种植土、智能化施工以暂估价形式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待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决定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进行二次招标。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商住楼除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6月-2020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建市(2016)93号、建市规(2019)12号、苏建招办(2018)3号、苏建招办(2019)2号、苏建规字(2020)6号、苏建规字(2016)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苏建招办(2018)10号、苏建规字(2017)1号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

(6)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1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的。

7.1.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商务标: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3%、3.5%、4%、4.5%、5%、5.5%、6%、6.5%、7%),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以上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商住楼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商住楼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本项只计取两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须提供纸质文件,其中设计文件采用暗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并现场递交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备份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电话:0518-807016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

联系人:刘承杰电话:0518-8306600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连云港孙丽丽

连云港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

(同号)

17751872787

(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物产大厦802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0层招标代理所一部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春霖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518-80701672



电话:



0518-8306600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617097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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