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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温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温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4-29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SXHYFSZC-2025-04-2(二次)

项目名称:温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温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钢结构工程

温室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1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温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温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9)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

(10)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钢结构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12)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至2025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08:30:00

至12:00:00

,下午14:30:00

至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2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投标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进行磋商投标备案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安康市恒口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90915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安怡大厦1302室

联系方式:0915-311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17709156783

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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