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品采购及配送更正公告(一)(2020-JQ25-W10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0-JQ25-W1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部分药品采购及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B分标二、商务要求中投标报价:“1、统一按折合每克颗粒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现更改为:“1、统一按折合每克饮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适用于A分标)二、评定方法(3)服务承诺分(满分12分):“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详细的配送方案,配送人员为3人,配送车辆为2辆的得8分(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为配送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及配送车辆车辆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未经采购单位允许,固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④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详细的配送方案体现完善的配送体系,提供药品存储能力证明(提供存储设备清单、照片,仓库照片及产权或租赁证明)及应急管理措施,配送人员为4人及以上,配送车辆为2辆及以上的得12分(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为配送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及配送车辆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未经采购单位允许,固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现更改为:“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详细的配送方案,得8分;④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详细的配送方案体现完善的配送体系,提供药品存储能力证明(提供存储设备清单、照片,仓库照片及产权或租赁证明)及应急管理措施,得12分。”
3、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适用于B分标)二、评定方法1.价格分:“30分”现更改为:“34分”。
4、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适用于B分标)二、评定方法(2)实施方案分(满分15分):“③提供较好的项目实施方案,对药房装修、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有具体详细的描述,有明确的拟投入设备、系统清单及功能介绍,承诺药房交付使用时间在20天以内,提供可行的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的得11分;④投标人在对采购人现场充分勘察的基础上,提供符合项目具体情况的项目实施方案,对药房装修、设备安装调试、信息化建设、接口连接方案有具体详细的描述,有明确的拟投入设备、系统清单及功能介绍,承诺药房交付使用时间在10天以内,有可行的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风险管理措施的得15分。”现更改为:“③提供较好的项目实施方案,对药房装修、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有具体详细的描述,有明确的拟投入设备、系统清单及功能介绍,承诺药房交付使用时间在20个工作日以内,提供可行的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的得11分;④投标人在对采购人现场充分勘察的基础上,提供符合项目具体情况的项目实施方案,对药房装修、设备安装调试、信息化建设、接口连接方案有具体详细的描述,有明确的拟投入设备、系统清单及功能介绍,承诺药房交付使用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内,有可行的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风险管理措施的得15分。”
5、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适用于B分标)二、评定方法(3)服务承诺分(满分15分):“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详细的配送方案,配送人员为3人,配送车辆为2辆的得10分(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为配送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及配送车辆车辆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未经采购单位允许,固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④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详细的配送方案体现完善的配送体系,配送人员为4人及以上,配送车辆为2辆及以上的得15分(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为配送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及配送车辆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未经采购单位允许,固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现更改为:“③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详细的配送方案,得10分;④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详细的配送方案体现完善的配送体系,提供药品存储能力证明(提供存储设备清单、照片,仓库照片及产权或租赁证明)及应急管理措施,得15分。”
6、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适用于B分标)二、评定方法3.商务分:“(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现代中药配方颗粒特色产业基地”的得2分,满分2分。(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设有院士工作站指导颗粒研发应用的得2分,满分2分。”
7、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适用于B分标)二、评定方法1.商务分:“17分”现更改为:“13分”。
8、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21年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1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桂林市某医院
地址:桂林市
联系方式:胡助理,0773-2081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陈法林,0771-5783329转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法林
电话:0771-5783329转818
五、附件
无。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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