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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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已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偃师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偃师市水利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黄河流域伊洛河偃师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PPP项目(二期)社会资本方采购
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008】
3、项目编号:偃师工服招标(2021)0012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6、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112761.55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结果为准。
7、运作模式: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
8、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运作,即偃师市人民政府授权偃师市水利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偃师市水利局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PPP项目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权益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偃师市水利局或政府其他指定机构。
8.1、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设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8.2、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在PPP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依法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和《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以上述收入支付运营维护成本,偿还债务本息,缴纳税费,回收资本金,并自负盈亏。
8.3、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拟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即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最低为项目总投资(112761.55万元)的20%,即22552.4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代表以货币形式出资2255.24万元,股权占比10%,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20297.16万元,股权占比90%。
8.4、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9、政府采购政策:
9.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9.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
9.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应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5、申请人应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亿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PPP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6、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7、申请人应提供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含)10亿元人民币,提供贷款意向书或授信额度证明相关材料;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2、本级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但是按照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前述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四、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3、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申请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资格预审文件和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申请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申请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水利局
地 址: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7778990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号中原康城--康城尚阁1幢1902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5968786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1291
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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