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瓮安兴农村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1年01月19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20)0919号-1
标段(包)名称:{本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瓮安兴农村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中建安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84.99
报价:
施工投标报价下浮3%,设计投标报价下浮50%
质量要求:
达标
负责人:
刘其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02109717
工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73.63
报价:
施工投标报价下浮3%,设计投标报价下浮50%
质量要求:
达标
负责人:
张赢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00472283
工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江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72.77
报价:
施工投标报价下浮3%,设计投标报价下浮50%
质量要求:
达标
负责人:
杨宇恒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02360428
工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
公示期:2021-01-22至2021-01-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与市政管理部
投诉电话:0854-287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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