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4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珠财采计2025-C0007-2
采购人(全称):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锦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珠晖区市级投资平台移交绿地补栽补种工作(一期)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2025-C00073、项目内容:珠晖区市级投资平台移交绿地补栽补种工作(一期)项目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周勇君6、联系电话:839561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271060.61大写:柒佰贰拾柒万壹仟零陆拾元陆角壹分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05日,完成日期:2025年07月04日。总日历天数:90天。2、地点:衡阳市珠晖区内3、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验收方式:参照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验收标准:参照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4-0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4月05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市珠晖区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利民
委托代理人:周勇君
电话:19173481860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童宁
委托代理人:童紫威
电话:18942500172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北路668号
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沙支行
帐号:8201040000004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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