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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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2[关闭]
吉安县城区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管材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安县城区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管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天吉县政采【2021】001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城区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81536.45元
最高限价:10381536.45元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安县城区应急水源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1批
10381536.45元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格条件:
1)所投主要货物(PE管材管件)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2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进场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安县水利局
地址:吉安县为民服务中心12楼(二七路)
联系方式:刘先生0796-8441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名称: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县望族名家小区14栋2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曾女士15712073486E-mail:944863820@qq.com
相关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联系电话:(0796)8219991传真:(0796)8215305备案证号:赣ICP备0600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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