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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黑龙江省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1-14
详细内容:
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已由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18】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80%,自筹20%,招标人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2.2建设地点:鹤岗市区(详见招标文件)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2月10日;计划工期:366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清运范围为2428户房屋拆除垃圾清运,对工程范围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废弃物所产生的拆除垃圾进行清运。

2.6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招标控制价运距3KM内21.37元/m³、5KM内25.77元/m³、7.5KM内30.77元/m³、10KM内36.67元/m³、12.5KM内42.79元/m³、15KM内48.92元/m³、17.5KM内55.05元/m³、20KM内61.17元/m³;计划工期:36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记录;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施工员)资格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中要求的规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顺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01月11日17时00分至2021年0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年02月01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8.其他

8.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在“”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2013清单造价V10.X网络验证版(黑龙江版)进行计价并投标。

8.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3电子投标工具“”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电话:0468-3415813

招标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联系人:吉先生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

电 话:0468-33442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451-51050824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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