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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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三产业一期工程24万吨/年双酚A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碳三产业一期工程24万吨/年双酚A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七道以北,陬山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碳三产业一期工程24万吨/年双酚A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
2.1.3招标控制价:511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碳三产业一期工程24万吨/年双酚A项目施工总承包,其中主要包括桩基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作业任务和安装材料供应,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水电安装、厂房等安装,外墙涂料等)、构筑物、装置内道路及竖向、设备(含梯子平台及管架支耳、塔内件等安装)、管道、电气、仪表、电信、消防、地管及给排水(含配套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安装(含楼梯平台、扶手栏杆等劳动保护)、防腐、保温、保冷、防火(含厂家安装的设备),衬里、灌浆等的施工、试验、调试工作,配合需要送区域外的系统联调,所有甲供设备及材料的装卸、开箱、倒运,安装主材和辅材供应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01月01日(以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是指石油化工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8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莉莉18005133017
耿立珍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电话
客服电话: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连云港孙莉莉 18005133017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2 月03日09 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 3.3
条有关规定;
6.7投标人承诺书(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和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1评标入围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商务标:10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40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得分(50分)
1.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商务标(10分)
1.人员配备要求(1分)
拟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经理、控制经理、安全经理、质量经理)具备注册证书的,每人得0.2分,最高得1分。
注:注册证书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余注册证书不予加分。
2.投标人类似业绩(5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5亿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类似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每有一个的得1.5分,此项最多得1.5分;投标人完成过或正在施工的双酚A装置(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承揽范围需体现双酚A主装置),每有一个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投标人完成过2亿元以上乙供材总包合同的,有一个加1.5分,此项最多得1.5分。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石油化工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施工业绩(不包括同一业主多个单项合同累加),有一个的得2分,最多得2分。
4.投标人获奖情况(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的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交(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交(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施工合同或交(完)工验收证明任意一项资料能有效反映上述项目特征即可,若均不能有效反映上述项目特征,则需另行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并注明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业绩以单个项目规模为准,一个项目签订多个标段的合同合并算为一个业绩。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完)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3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2.施工方案(20分)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能力供应可靠,满足施工要求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3分)
2.主要施工方案可行、合理、安全者;(3分)
3.危大工程施工措施具体全面,操作性强;(3分)
4.机械配置充足、合理,机械性能先进,能够满足工程要求;(3分)
5.劳动力安排合理、充足、与施工进度计划匹配;(2分)
6.主要材料供应满足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3分)
7.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3分)
3.项目进度管理(3分)
在施工各阶段,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可实施性强、全面、合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重点阐述桩基、地下管网工程、大型塔类基础施工的完成节点。(3分)
4.项目质量管理(2分)
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2分)
5.项目HSE(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2分)
1.项目HSE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全面、措施得力;(1分)
2.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预防得力。(1分)
6.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资料管理(2分)
1.项目合同管理(1分)
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2.项目资料管理(1分)
项目资料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7.乙供材管理(2分)
乙供材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8.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明确、专岗专人(土建施工管理、安装施工管理、质量管理、HSE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综合管理等),按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9.项目经理陈述答辩(5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技术标的主要内容或者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采用书面方式,2题,每题2.5分)。
得分要点: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且陈述内容完整得当得5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且陈述内容比较完整得3~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且陈述内容不完整得1~3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且陈述内容不当得0~1分。
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答辩环节注意事项:
(1)只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未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需参加答辩;
(2)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答题前现场核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宣布核验结果;
(3)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发试卷,派项目负责人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 答卷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打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属于行业涉密,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9:00至下午17:00),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先提交保密协议(加盖公章)后免费领取涉密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 标 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服务小企业园2号楼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联 系 人:裴主任
联 系 人:徐工、江工
电 话:13805276047
电 话:0518-82250818、0518-8225960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uanxiang01@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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