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新沂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处 实施的新沂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上级补助及自筹,已落实。现对新沂市2020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及提升设施设计、采购、安装)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新沂市境内。
3.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680万元。
3.3招标范围:包括14个村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计14套 ,总处理水量620立方/天 、2套村庄污水提升泵站设备(流量64.3立方/天、20立方/天)和配套附属设备及附属工程的设计、土建施工、采购、制造、包装、运输(含运输保险)、货到现场卸货、检测检验、安装、系统整体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及培训、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技术服务、现场服务、售后服务等和其它所有与设备及成套系统相关的内容,即“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
3.4质量标准:合格。
3.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含设计)。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历天全部安装完成并调试完毕。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甲方正式通知中的提前或推后,则本合同中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4、本期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处理设备生产或制造资格的设备生产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5.4类似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的单个合同处理规模不少于500吨/日污水处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投标书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需能证明项目日处理规模,若合同不能证明日处理规模,则需要甲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5.5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6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为失信行为的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8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造成行政处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原件(请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http://218.3.177.168/xzwebnew/zbcadzjms/)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29681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为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7.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44号)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标书售后不退。
7.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7.3.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7.3.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3.3营业执照。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4日上午10时00分;
8.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徐州市政府服务中心(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局南侧)二楼230开标室)。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后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查实后扣除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
11、招标人:新沂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处
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倪德亮联系电话: 0516-88985562
12、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44号二楼
联系人:周清华 联系电话: 0516-83400586、83405585
日期:2021年01 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