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5,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自带动力抛雪机采购项目二次,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JLTH-2020-37-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自带动力抛雪机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TH-2020-37-2
项目名称: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自带动力抛雪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需求:采购自带动力抛雪机2台(具体内容详见货物参数及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成
2、预算金额:114万元
3、最高限价:114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小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2017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8室)
方式: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01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朗新街与旷达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姜雪、0431-81797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方式:万晓冰、18604401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晓冰
电 话:18604401263
监督机构: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