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5,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肥西县城市管理局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三方检测[2021]二,所属区域:安徽-合肥-肥西县,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编号:2020AEEFZ0031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答疑
项目名称:肥西县城市管理局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2020AEEFZ00315),答疑公告如下:
疑问一:人员配备要求:《采购需求》第四条:人员配备要求规定:“专业人员中至少有一名以上取得光电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人员配备得分项只包含光学工程类专业,光电技术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才能加分,专业限定过偏过窄,疑似具有指向性。本项目为工程检测,检测主要检测的是电气工程和照明质量相关参数,均与电气工程有关。参照以前相关检测案例,相关度最高专业应为电气类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该方面专业在建筑工程各类资质中均有要求,故建议添加市政工程与电气类专业。并将该两专业纳入评分项。
答:采购需求第三条服务需求中明确规定了用电量、光照度等检测要求,且路灯照明节能改造的成效应满足照明效果后的节能评价,光照度的检测受现场环境的影响不确定性较高,故对专业人员的要求也较高,此人员配备完全围绕本项目需求设置,与本项目的质量要求和履约紧密相关,故不存在唯一性、排他性、倾向性。现将“采购需求 第四条: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检测仪器,专业人员中至少有一名以上取得光电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检测仪器至少要包括电能测试仪设备、照度计等关键设备。”修改为:“采购需求 第四条: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检测仪器,专业人员中至少有一名以上取得光电相关专业证书,检测仪器至少要包括电能测试仪设备、照度计等关键设备。”
疑问二:CNAS资质、参数过度加分的问题:
1、该资质、参数反复加分,合计14分占用本项目权重14%,较为异常,疑似具有指向性。
2、CMA相对于CNAS更加适用本项目,理由如下:
1)性质 CMA是政府强制性的行政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而CNAS认可则属于机构的自愿行为。所以CNAS并不能作为强制性条件。
2)法律依据 CMA计量认证的依据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2条,而CNAS实验室认可的法律依据是GB/T 27025-2008(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故CMA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资质,而CNAS属于推荐性标准的认证。
3)适用对象 CMA主要适用于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适用对象是所有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组织,包括那些将检测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本项目作为第三方检测,所以应该采用CMA。
4)使用范围及特点 CMA计量认证在通过认定的范围内,可提供公正数据,国内通用。而CNAS实验室认可则是国际常用做法,但不能取代审查认可和资质认定。故CMA计量认证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3、企业资质可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但不能作为加分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五十二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政部【2007】2号)第四项“公开评审方法和评审要素”中明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列为评分因素”。故CNAS不能作为加分项。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针对路灯照明质量和用电量测试指标,提供具有CMA、CNAS资质认证标识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能更有效的保障此项目安全顺利实施。如缺乏相关领域权威检测机构所出具检测报告证明不了其关键指标和能力,将给本项目带来较大风险和隐患。
2、经查询,国内多个第三方检测机构均具备CMA或CNAS相关检测能力,且所要求的检测项目和检测要求清晰明确,与本项目的安全、质量和履约紧密相关,所以不管是CMA还是CNAS所出具的相关材料均可,故不存在唯一性、排他性、倾向性。
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中未设相关资质。
疑问三:公司实力:《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属于判定依据标准,按照目前安徽省技术监督局评审要求,CMA在参数申报时使用检测方法标准,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属于判定依据标准,故该条不能纳入打分项。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作为本项目的重要验收标准,投标人是否具备该标准的资质能力对保证服务质量十分重要。经核查,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满足CNAS与CMA检测能力。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 0551-68838796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