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八桂绿城·龙湖御景共计3间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0-584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1月06日-2021年01月12日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八桂绿城•龙湖御景A栋共计3间商铺,商铺性质为住宅楼底商业用房,均为开间户型,层高约4.5-5.5米,室内装修状况:入户门卷闸门。权属为南宁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租期(年)
用途
挂牌价格(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现状
备注
1
八桂绿城·龙湖御景商铺A-107号
57.40
3年(免租期1个月)
办公、汽车美容、零售等(使用明火或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危化品、化工品除外)
3058.28
5000.00
现房
2
八桂绿城·龙湖御景商铺A-109号
75.58
4026.91
3
八桂绿城·龙湖御景商铺A-110号
备注及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针对每一个标的,报名时必须将意向标的序号填写清楚。如: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5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10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受让保证金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价格说明
月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3日内缴纳。租赁期满经出租方确认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应交的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租赁标的物及各种设施包括门、窗、间隔、灯具、插座、天花板、主体结构等无损坏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返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结算,承租方须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缴纳下季度租金。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租赁合同生效后3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是企业法人的,须有年检合格的相关证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
3.竞租人是自然人的,须没有违反违纪记录。
4.未被列入交易所或出租方的诚信黑名单。
5.原承租方参与竞租的,需结清上一期租金才能参与。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