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8202100000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06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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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如下:1、删除附件内第一章中的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8、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2、删除附件内第三章中(一)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中的8.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3、将附件内七、报名方式和时间:传真或邮件,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8:30- 17:30更正为七、报名方式和时间:传真或邮件,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2日8:30- 17:30。4、将附件内谈判文件自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www.ccgp-sichuan.gov.cn下载获取。更正为谈判文件自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2日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www.ccgp-sichuan.gov.cn下载获取。其余内容不变,详见公告。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07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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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公安局 |
地址: | 普格县公安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黑日阿三;联系电话:0834-477510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普格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普格县普基镇中心街3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沙女士;联系电话:0834-477209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黑日阿三 |
电话: | 0834-4775106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