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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周宁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周宁县春节文化街景氛围布置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周宁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周宁县春节文化街景氛围布置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1-07
详细内容:
周宁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周宁县春节文化街景氛围布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01月06日 19: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周宁县春节文化街景氛围布置项目品目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采购单位周宁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区域周宁县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6日 19:07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1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27.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李项目联系电话0593-2356788采购单位周宁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南乾路1号(龙潭小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勉锦/13599825903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宇星、小李/0593-2356788附件:附件12021年周宁县春节文化街景氛围布置项目.pdf



项目概况 2021年周宁县春节文化街景氛围布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M-2021-003 项目名称:2021年周宁县春节文化街景氛围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1 1-1 2021年周宁县春节文化街景氛围布置项目 270000 1批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且被受邀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件(或截图);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6.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获得邀请,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至 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21766,开户名: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FJHZXMGL@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南乾路1号(龙潭小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李勉锦/13599825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谢宇星、小李/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李 电 话:  0593-235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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