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6-2地块新建小学项目监理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M36-2地块新建小学项目监理”的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1月25日10时00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且带二维码标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修改为:“(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特别说明第(3)中“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0年7 月至2020 年12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修改为:“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0年7 月至2020 年12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R3.业绩要求中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的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的上述资料无法体现监理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5、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及结算中“1、监理服务费报价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所确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为依据。计费额暂按13735万元计算,投标人以收费基价为基础报结算比例(百分比),本工程投标报价浮动比例(百分比)为60%~80%(不含60%和80%),暂定投标报价浮动金额为170.3326万元~227.1102万元(不含170.3326万元和227.1102万元),超过此范围的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监理服务费取费比例(百分比)及暂定监理服务费均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比例和金额不一致的以比例为准进行报价修正,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修正金额,不接受的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1、监理服务费报价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所确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为依据。计费额暂按13735万元计算,投标人以收费基价为基础报结算比例(百分比),本工程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比例(百分比)为80%(不含80%),暂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金额为227.1102万元(不含227.1102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监理服务费取费比例(百分比)及暂定监理服务费均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比例和金额不一致的以比例为准进行报价修正,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修正金额,不接受的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其它涉及此内容的地方作相应修改。
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投标总报价第(1)条“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所确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为依据。计费额暂按13735万元计算,投标人以收费基价为基础报结算比例(百分比),本工程投标报价浮动比例(百分比)为60%~80%(不含60%和80%),暂定投标报价浮动金额为170.3326万元~227.1102万元(不含170.3326万元和227.1102万元),超过此范围的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所确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为依据。计费额暂按13735万元计算,投标人以收费基价为基础报结算比例(百分比),本工程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比例(百分比)为80%(不含80%),暂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金额为227.1102万元(不含227.1102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③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中“有效浮动区间: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报价百分比例有效浮动区间为:60%~80%(不含60%和80%),投标人所报监理服务费报价浮动比例不在有效浮动区间内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最高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比例(百分比)为80%(不含80%),暂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金额为227.1102万元(不含227.1102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④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报价中“A-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所确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为依据。计费额暂按13735万元计算,投标人以收费基价为基础报结算比例(百分比),本工程投标报价浮动比例(百分比)为60%~80%(不含60%和80%),暂定投标报价浮动金额为170.3326万元~227.1102万元(不含170.3326万元和227.1102万元),超过此范围的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所确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为依据。计费额暂按13735万元计算,投标人以收费基价为基础报结算比例(百分比),本工程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比例(百分比)为80%(不含80%),暂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金额为227.1102万元(不含227.1102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1(2)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总报价中“在有效浮动区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修改为“未超过最高限价,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1、投标人业绩(2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7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监理项目业绩,每增加1个加1分,此项最多得2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
√工程类别:公共建筑工程业绩
√工程规模:19000平方米及以上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提供该业绩完 整的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工程规模、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工程用途等主要信息。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的上述资料无法体现监理单位名称或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或工程规模或工程用途的,以监理合同为准。如监理合同无法体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或工程规模或工程用途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修改为:“1、投标人业绩(4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7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监理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每增加1个加2分,此项最多得4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R合同金额: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
R工程类别:公共建筑工程业绩
R工程规模:19000平方米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的上述资料无法体现监理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7、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2分)
拟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或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证书,且在本投标单位注册,每有一个加1分,此项最多得2分;”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4、奖项(4分)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发证时间为准)以来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鲁班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4、奖项(4分)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发证时间为准)以来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奖项的,每有1项得0.5分,获得国家级鲁班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以上1-4条证书提供原件核查,装入原件文件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查验,提交后将不再补交,审后退还。”修改为“以上1-4条证明材料(网页截图除外)或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电子证书除外)提供原件核查,装入原件文件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查验,提交后将不再补交,审后退还。”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其他增加:“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特别说明第(1)条,否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项目业主: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代理业主: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21年1月7日
M36-2地块新建小学项目监理补遗文件(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