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华医院康复理疗科医疗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FLZ-CG-2020-59-2项目名称:伊犁州新华医院康复理疗科医疗设备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465000.00采购需求:康复理疗科医疗设备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DMS(深层肌肉刺激仪)、四肢联动踏车、短波紫外线治疗仪、红外偏振光治疗仪、全自动智能蜡疗系统各1台,超短波2台《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合同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②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③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需提供(四肢联动踏车、短波紫外线治疗仪、红外偏振光治疗仪、全自动智能蜡疗系统,超短波)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⑤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如列入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⑥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缴纳被授权在职人员和项目组成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除外)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2020上半年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伊宁市安徽路与重庆路交汇处城西文化创意产业园五楼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售价(元):2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伊宁市安徽路与重庆路交汇处城西文化创意产业园五楼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伊宁市安徽路与重庆路交汇处城西文化创意产业园五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按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第(①、②、③、④、⑤)条提交资料。(以上证件及资料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按先后顺序装订,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地址:兴业路316号联系人:王宜磊联系方式:186999515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1898号文化创意产业园五层项目联系人:耿梦楠联系方式:17709995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