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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1-11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委托发布,2021-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佛山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施工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9)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由南海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1.2 项目概况: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整体呈南北走向,南起季华路北延线王借岗大桥,向北平交罗务路,终点止于工贸大道一期设计起点。全长 2.948 公里,桩号 K2+268.305 往北路段受高压电塔影响,中分带宽度变化较大,根据规范要求,该路段定线采用左右分幅设计,左幅路起点桩号为 LK2+306.587,终点桩号为 LK3+000,右幅路起点桩号为 RK2+319.664,终点桩号为 RK3+000。标准横断面宽 45 米,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为80Km/h(桩号K0+000~K0+460.161 路段时速为 60km/h),为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本项目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涵洞、排水、结构、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照明、机电工程等。

2.2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2.2.1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 个合同段 ;

2.2.2 招标范围: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的道路、桥梁涵洞、排水、结构、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照明、机电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负责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工贸大道段三期的竣工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前的结算、决算的有关工作;负责项目监理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项目后评价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预计施工监理服务期为50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2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24 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向监理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为准;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3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名,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资格认定,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则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段质量合格且里程长度不小于2.3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或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证书,工程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如果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清晰反映资格审查条件规定的工程等级、规模、总监理工程师或岗位的等相关信息,须同时附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材料或上述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或定标因素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若中标,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只在本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任,如违反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承诺内容的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诚信投标承诺书》。

(2)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监理设施和设备要求:见附件6资格审查要求

4.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完成过以下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段质量合格且里程长度不小于2.3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或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中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证书,工程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如果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清晰反映资格审查条件规定的工程等级、规模等相关信息,须同时附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材料或上述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定标因素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程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5)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6)投标人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行为的,在不良行为通报期间,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単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 月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2 月1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 月1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2 月1 日9 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303(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5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6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0.4依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工作方案》(南资源[2020]3号)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及投标人办事人员进入中心区域应戴好口罩,做好防护。

10.5温馨:

1、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根据《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工作方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注意事项》文件要求,到场的交易主体均须配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防疫工作(包括体温测量,询问身体状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工作),提前办理佛山(南海)电子通行证和扫描市中心“来访人员信息登记”二维码如实登记相关消息。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莫劲松、廖小燕

电 话:0757-8628484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909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丘志杨

电 话:0757-85623927

传 真:0757-85623927

电子邮件:gzgx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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