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QH2020-FZ-048(招标文件编号:JXQH2020-FZ-048)
二、项目名称:抚州市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楼
中标(成交)金额:170.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抚州市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赔偿费按每延迟交货物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违约赔偿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中标供应商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中标后一年内(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须有专门人员和队伍从事本次采购项目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须提供7x8小时软件运行服务,电话咨询、电话支持服务(5×8H/周),远程登陆服务(5×8H/周),对系统问题2小时响应,影响系统(包括软件和硬件)运行的第二个工作日到现场解决,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质保期期满后,如采购人有需求,成交供应商应继续为采购人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但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服务、备品备件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江华、危志斌、缪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77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州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3楼
联系方式:1770794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沁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临川区竹山路111号
联系方式:18107946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770794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