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北京丰台医院护理员及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10400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护理员及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1日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210111_1309383.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原第1包:护理员服务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评价(20分)的评分标准为:根据投标人承担的护理员服务项目案例情况进行评价,有一个有效案例得2 分,最高得 20分。备注:投标人需要提供护理员服务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至少包含合同或协议及时间、服务人员工作岗位说明、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评价(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医院护理服务、护工服务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1个护理服务相关合同证明得2分,护理业绩最高得分12分;每提供1个医院15年以上经验的护工服务相关合同证明业绩多加2分,最高得8分。
2、原第1包:护理员服务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护工服务缴纳评价(10分)的评分标准为:投标人应按季度向采购人缴纳护工管理费,上缴10%/季度管理费的,得5分,每高1%加1分,最高得10分,每低1%的减1分,最低得0分。
现变更为:承诺上缴医院管理费金额为当月收取陪护费的10%(基础比例)得7分,每高于基础比例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得10分,每低于基础比例1个百分点扣2分,最低得0分。
3、原第2包:配送服务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评价(20分)的评分标准为:根据投标人承担的配送服务项目案例情况进行评价,有一个有效案例得2 分,最高得 20分。备注:投标人需要提供配送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至少包含合同或协议及时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承担的配送服务项目案例情况进行评价,有一个有效案例得4 分,最高得 20分。备注:投标人需要提供配送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至少包含合同或协议及时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丰台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1号(北院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99号(南院区)
联系方式:乔建华 010-63811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1D室
联系方式:杨嵬 010-62108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嵬
电话:010-621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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