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检察院移动办公网络资源服务项目采购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12日17:21
评审专家名单
何建国、李江、韦世妍、李志坚、刘东(业主评委)
总中标金额
¥395.003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工、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4956072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凤翔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科长,0771-5506183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A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廖工、朱工,0771-4956072,传真:0771-4956072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617-HHGL(招标文件编号:GXZC2020-G3-004617-HHGL)
二、项目名称:自治区检察院移动办公网络资源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中标(成交)金额:395.003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自治区检察院移动办公网络资源服务项目采购。
广西区内。
:1、5G移动办公终端租用服务;2、移动办公终端5G上网SIM卡;3、互联网办公接入线路服务;4、系统集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整体项目服务期25个月(自项目交付日起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何建国、李江、韦世妍、李志坚、刘东(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6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缴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白沙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0477600000171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凤翔路3号
联系方式:许科长,0771-5506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A层
联系方式:廖工、朱工,0771-4956072,传真:0771-4956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朱工
电话:0771-495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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