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某部富顺、荣县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自贡某部富顺、荣县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14 |
详细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富顺、荣县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自贡某部
行政区域
自贡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14日11:04
评审专家名单
古永辉、张毅、虞能忠、谢萍、王攀攀(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13-3218889
采购单位
自贡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自贡市贡井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813-3218889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俊;联系方式:028-67697399
附件:
附件1
中标人明细.doc
一、项目编号:2020-JWSCZI-W1008(招标文件编号:2020-JWSCZI-W1008)
二、项目名称:富顺、荣县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蔬菜类
折扣率(%):85
供应商名称: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干杂调料类
折扣率(%):89
供应商名称: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蛋类
折扣率(%):89
供应商名称: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水产类
折扣率(%):89
供应商名称: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畜禽肉类
折扣率(%):89
供应商名称: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蔬菜
折扣率(%):85
供应商名称: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干杂调料类
折扣率(%):89
供应商名称: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蛋类
折扣率(%):89
供应商名称: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水产类
折扣率(%):89
供应商名称: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望竹湾社区居委会3组远达仁和半岛馨苑12幢(-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畜禽肉类
折扣率(%):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第1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8
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9
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0
第2包: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某部配送副食品
蔬菜、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类等。
1)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前一天提供的《主副食品采购计划单》,在送货当天上午10时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2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解决争议的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3)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或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4)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水产品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5)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货物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古永辉、张毅、虞能忠、谢萍、王攀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向招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定额收取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某部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813-321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俊;联系方式:028-6769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13-321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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