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南阳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用装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南阳-新野县,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编号:新野政采磋商-2020-8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2020-86 |
2、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用装备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2020年12月29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01月1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听证室建设用装备(详见采购文件) | 郑州兰盾电子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西大街21号5楼21号 | 885,5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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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谢涛(业主评委)、曾显厚(组长)、刘安邦。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定额1328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3,28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1月13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新野县人民路 |
联系人:马书振 |
联系方式:03776623156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中路1号A座19层 |
联系人:李军浩 |
联系方式:1853895756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军浩 |
联系方式:18538957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