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投标邀请书
福建天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长洋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高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绿化种植,篮球网球场设施、球场钢丝围网、路面道路硬化,透水砖石材铺贴、路沿石安装。招标时暂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工程费用按实结算,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300万元,发包价:暂定27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2 09:00:00 至 2021-1-28 17:00:00 派代表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2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二层本项目开标室)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两园新药创制中心1号楼24层,邮编:35010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816270,传真:/
联系人: 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250195,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 刘琳君
招投标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电话:0591-6233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