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本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21日16:50
评审专家名单
方清华、陈明、郑建乐、吴石明
总中标金额
¥1.49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9-28681631
采购单位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9-28681631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900-202008-0008007001-0014
二、项目名称:有害垃圾运输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广东鑫平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立新新源路2号115室;中标(成交)金额14960;备注中标金额单位为: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有害垃圾运输处理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方清华、陈明、郑建乐、吴石明
采购人代表名单:向国华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计算,按预算金额8,640,000.00元作为基数。收费金额(元):633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广东鑫平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联系方式:0769-22012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3号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69-28681631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