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洋浦经济开发区海上环卫服务外包;
1.2 服务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
1.3 采购内容:洋浦经济开发区海上环卫服务外包(合同期:一年);
1.4 海上垃圾打捞主要任务:
1.4.1作业范围: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岸线全长68公里,沿海岸低潮线向海一侧延伸 200米的海域水面(不含拥有用海使用权的企业、码头等用海范围)。
1.4.2作业标准:开展海上环卫作业的第一年,暂将我区海域保洁等级定为二级。
(1)保持海面整洁,无明显漂浮垃圾、杂物、油污等;
(2)海上公共设施(浮筒、航标、桥墩等)应保持清洁, 无废弃物或水生植物吊挂;
(3)作业船舶应船容整洁,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废弃物储存设施应整洁、完好。
1.4.3作业要求
(1)实行巡回保洁制度,根据垃圾量和人流量划定重点清扫区域,利用无人机侦测等技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频次,遇到强风暴雨等特殊天气应停止作业并避险;
(2)各类作业人员(含船舶驾驶员、保洁员等)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散落废弃物,并清洗作业装备;
(4)收集到的垃圾应进行分类装袋,做到日产日清,密闭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不得就地焚烧和掩埋,严禁裸露堆放在码头、岸边;
(5)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如发现海上赤潮、疑似危险物品时,应及时向开发区生态环境等部门通报;如发现无人管理船舶、浮尸等,应及时向属地边防派出所或动植物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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