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3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南阳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10kv配电工程及配电室-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南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1-10,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10kv配电工程及配电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cggzy.com左侧“内网办公登录”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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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1-10 |
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10kv配电工程及配电室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14,855,730.26元 |
最高限价:14855730.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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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10KV配电工程及配电室 | 14855730.26 | 148557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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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10KV配电工程及配电室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仁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1-1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10KV配电工程及配电室 2.2、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境内; 2.3、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一标段: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10KV配电工程及配电室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10KV配电工程及配电室(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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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一标段: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及以上、承修叁级及以上、承试叁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没有在其他项目上担任职务,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④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二标段: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③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3、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 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02月01日 至 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cggzy.com左侧“内网办公登录”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 |
3.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操作手册可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操作手册”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需投标人在登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在“组件下载”区域中进行下载。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656号)。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656号)。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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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取转账、电子保函两种方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缴纳,具体缴纳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重要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等均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各项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潜在投标人务必妥善保管已成功获取的招标文件,若丢失或损毁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相关操作,若未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影响投标文件递交,其投标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从招标文件获取开始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投标人务必使用同一把CA证书登录操作。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认真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若由此引起投标失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377-61677613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373310613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仁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北、兴华南街西7号楼4层408、409、410号 |
联系人:许先生 |
联系方式:1761365559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
联系方式:17613655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