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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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XCG(FZ)202107 招标编码:CBL_20210419_104750006
开标时间:2021-04-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福州市罗星中心小学
资金 其它 投资金额:112.5万元
2021-2023年度校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罗星中心小学委托,对2021-2023年度校服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磋商货物(服务/工程)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预估数量
(套/年)
单价限价(元/套)
合同期限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元)
1
1-1
夏装
1500
110
三年
1125000
10000
1-2
秋装
1500
140
详细要求: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交付地点:中标人按照要求将服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发放。中标人有责任调换规格不适宜和质量不合格产品。供应商须有充足的库存量,满足校方随时调换号码的需求。中标人有责任对瑕疵、残次品、学生每年体格变化、规格不适宜和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换。
备注:
1、供应商应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要求:
本项目数量为预估,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每套校服的单价进行报价,成交供应商所报单价将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数量结算,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因数量预估可能导致的风险及可能增加的成本。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每种服式的单价必须是唯一的,不得有多个报价。对于同一种服式,不论尺码以及款式,均使用同一单价。报价包括材料费、样板制作费、样板检测费、设计费、生产费、包装费、运送费、保险费、维护费、服务费、抽检检测费、各种相关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5、项目编号:JXCG(FZ)202107
6、磋商货物(服务/工程)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磋商货物(服务/工程)一览表。
7、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 04 月 19 日至2021年 04 月 26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到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六层)
8、磋商文件售价、报名及要求:
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及报名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其它费用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邮件fjjxxmgl@163.com,并来电告知。】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 04 月 30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六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21年 04 月 30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六层)。
11、供应商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不包括信函、电报、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受。
12、以上如有变更,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本网站:http://www.{wz_now/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资格标准:
1、凡购买了磋商文件并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还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完整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4)近期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释义: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或2020年度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网上申报成功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六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18060195190
传 真:0591-87572007
邮 箱:fjjxxmgl@163.com
联系人:小廖
投标保证金账户/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60 200 578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福建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0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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