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康宁医院荧光定量PCR分析仪及人机共存消毒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光学仪器
采购单位
深圳市康宁医院
行政区域
深圳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22日 16:54
评审专家名单
徐明星、盛光、杨小琴、张志刚、李莉芳
总中标金额
¥30.9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斐
项目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采购单位
深圳市康宁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工0755-23257165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斐0755-82949699
一、项目编号:1243-456OTC2104803(招标文件编号:1243-456OTC210480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荧光定量PCR分析仪及人机共存消毒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同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香林路阳光高尔夫大厦20楼2007室
中标(成交)金额:30.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深圳市同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荧光定量PCR分析仪、人机共存消毒器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徐明星、盛光、杨小琴、张志刚、李莉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计费标准和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42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为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 (八)“招标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因此,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康宁医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
联系方式:王工0755-2325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联系方式:张斐0755-8294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
电话:0755-8294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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