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401-000016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滨海热电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补充说明报告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说明报告
1
本
6%
2025-06-30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3.3.1报告编制
1)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说明报告。
2)报告编制应结合《火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论证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3.3.2 配合投标人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并根据评审意见修订报告。
3.4补充说明报告技术要求
3.4.1投标人提供的补充说明报告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本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3.4.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说明报告,并经招标人以及环保竣工验收审核通过。
3.4.4投标人应配置符合专业技术要求,数量满足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所依据的标准规范均应满足现行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4.5 此项工程必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
3.4.6 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所有相关辅助工作。
3.4.7 投标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说明报告应进行内部评审。
3.4.8 招标人有权利组织第三方专家对招标人报告成果进行专家会审,投标人需对上述事项进行配合,会审专家费、会务费、餐费由投标人承担。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理由
1.鉴于原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已对该项目有近三年的跟踪,且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的数据均由该环评单位计算,为保证报告的一致性,由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在验收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分析文件,作为后续四期扩建工程排污指标申购及环评验收管理依据,更为合适。
2.公司四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四期扩建工程总量平衡方案是由环境科技编制的,在四期排污指标申购过程中,结合市、区生态环境局的意见,环境科技提供了四期扩建工程总量平衡方案的修编意见,对于四期扩建工程总量平衡方案的修编较为了解。故申请委托环境科技来负责我公司四期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说明报告的编制工作。
3.环境科技在我公司曾负责三期扩建工程、四期扩建工程、八号炉技改工程、四期热网工程等多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我公司有多个工程环评咨询服务业绩,管理规范,合同履约能力良好。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4-11 至2025-04-14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蔡工
电话: 13738993266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CAIQM@LANDIDE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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