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专用汽车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专用汽车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4-11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专用汽车(招标编号:NWZ250411-2603-07066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专用汽车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专用汽车
10.000
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整车在交付时需取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国家环保公告,符合国内机动车辆上牌有关规定。如车辆不属于国家免税车型,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车辆购置税及相关费用。
(2)只允许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在同一集团公司中,如设立有独立法人的销售公司负责产品销售,一是需提供组织架构图或集团公司出具的证明;二是同时需提供生产基地出具的销售委托函,也认定为生产商。
(3)提供最近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投标人提供车辆相关上牌手续资料并协助使用单位完成上牌工作。
(5)技术规格书中带“*”条款必须满足招标方要求,“△”的条款参数的偏离或不满足项不得超过两项,其他条款参数的偏离或不满足项不得超过四项。
(6)投标人须提供:发动机排放符合GB17691-2018第六阶段限值的规定要求(国六B标准);取得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公告、国家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符合国内机动车辆上牌及免征购置税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暂未取得,投标方(卖方)必须承诺整车在交车前完成以上内容。如车辆不属于免征购置税范围,应在报价中包含税费。
(7)投标人须提供:销售业绩:投标方(卖方)提供的业绩应明确为近三年标的物的销售业绩。并附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及发票清单。
(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整车最大总排水量:≥4000m³/h。
(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排放标准:国六B。
(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车厢为一体式全封闭结构,有隔音功能,厢体防火,阻燃,防雨,防尘,防锈,降噪,隔震,具有长期抗震结构,运行噪音不超过国家标准≦75dB。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柴油发电组功率≥200kw,可向外输电220V/380v;三相四线制。
(1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安装车辆车载通信模块采集并存储车辆底盘和上装设备主要参数。车载通讯模块应适配用户单位4G/5G物联专网或VPN虚拟专网,能够实时传输车辆运行数据、上装设备视频数据到用户单位内网系统。其中车辆车载通信模块的电磁兼容性能须提供具有CNAS/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国家级权威消防电子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1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满足北斗导航定位功能和北斗三号短报文有关要求,支持JT808协议,能够通过北斗三号短报文将车辆定位信息接入中石化北斗运营服务平台和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车辆数据采集终端须符合《北斗三号区域短报文民用终端入网检测规程》(2021年8月)要求,需要提供入网检验/检测报告;卫星导航、定位、授时必须为单北斗模式;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1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质保期内投标方(卖方)免费维护所有设备及部件。
(1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整车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8个月(或行驶6000km以上)。(2)动力总成(发动机、变速器、驱动桥)质保期不少于2年。(3)供排水系统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4)整车电气、控制系统、执行机构及元件质保期不少于5年。(5)整车液压系统质保期不少于2年。(6)折叠式旋转独臂吊系统质保期不少于2年。
(1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底盘高度能够满足≥0.5m涉水深度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3月25日17时0分
至
2025年4月16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高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4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慧龙
联系人:
高欣
电 话:
0371-61920155
电 话:
022-58068995
电子邮件:
zhanghlong.h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aoxin@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4
月
11
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