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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3月第二批货物询比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3月第二批货物询比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4-15
详细内容: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3月第二批货物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CZ-C-25410037)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3月第二批货物采购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3月第二批货物询比采购

2.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

4.交货期:详见公告附表

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6.本次采购内容: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3月第二批货物询比采购,详见附件(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到货时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其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专用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3.2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田工:13404848714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8:30-20:30,周六周日9:00-17:3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3.获取采购文件时需上传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格式详见附件);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证件扫描件;

(3)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供应商如为企业需提供);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

(6)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

(7)专用资格要求的内容;

(8)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说明:

1)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需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2)在报名阶段,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采购人将参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4)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方式:(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4月14日~2025年04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2025年04月21日上午09:30-10:30(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解密方式及询问方式:

1.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2.远程询问: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询问。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田工:13404848714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8:30-20:30,周六周日9:00-17:3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不见面线上开标工具: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详见采购文件。

(3)成交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①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②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成交单位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电话:0477-4298902

邮箱:1422289059@qq.com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8室

邮编:010098

联系人:阮雅娟、苗开元、赵颖、张振威、王旭、李旭栋

联系电话:0471-4676180

邮箱:gxzbnmg002@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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