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XS2025010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项目已完成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范围:根据分公司加油站2025年油罐容积标定需求计划,拟对山东销售公司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选商。为了加强加油站计量基础管理,解决因油罐容积表不准确造成损溢异常问题,为加油站运输损耗计量纠纷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保障公司地罐交接工作顺畅运行,预估金额82.8万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时,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第一名工作量为项目总额的60%,第二名工作量为项目总额的40%;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为4家及以下时,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1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甲方所属公司指定加油站。
2.5 最高限价:单价人民币2300元/具,包含标定服务费、差旅、税费等,价格包括增值税费及服务技术要求所需一切费用。
2.6服务要求:采用容量比较法标定,从零液位开始标定,标定最高容量不能低于总罐容的90%,油罐容积表不确定度不大于±0.2%。中标单位接到招标单位所属分公司通知且加油站具备标定环境后10日内标罐完毕,标罐完毕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油罐容积表》(毫米表)(盖章电子版)。
2.7技术要求:
1. 按照《JJG266-2018 卧式金属罐容量》规程标定,采用容量比较法标定;从零液位开始标定,标定最高容量不能低于总罐容的90%,油罐容积表不确定度不大于±0.2%。
2. 检定设备所配备的电器部件(如泵、电子温度计、手电)要有防爆合格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日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业绩(提供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资料(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报表,成立满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经核实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4.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5.2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 16 日至2025年4月 21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4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① 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六、投标费用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王工 邮箱: wangle_0804@163.com
电 话: 022-25911750 手机: 18222634364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docx
附件:平台操作指南.zip
附件: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