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由三亚市海棠区交通运输局委托 海南木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海棠区****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项目编号:X*******************),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现对已上传的招标文件及附件作如下变更。变更内容:*、本次招标不存在暂列金及暂估价。*、安全生产费用应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以下简称《编制办法》),按照本项目最高限价的*.*%进行计取。*、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附件*投标人格式)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承诺并签署。签署完成后,应将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在现场再递交一份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承诺并签署的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原件进行正式的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同时,现场提交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原公告的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现更正为:**********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开标室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已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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