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 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9项)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9:00至2025年4月1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9:00至2025年4月28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5时整” 。修改为: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5时整” 。 3、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09时30分” 。修改为: “2025年5月6日09时30分”。 4、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提供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Ⅰ标段:人民币2943万元;Ⅱ标段:人民币2050万元;Ⅲ标段:人民币1755万元;Ⅳ标段:人民币1933万元;Ⅴ标段:人民币1757万元;Ⅵ标段:人民币1971万元。 5、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询标后30分钟,……”。修改为:“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询标后15分钟,……” 6、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8、违约责任“8.6……签约合同价为3000万以下的: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违约金4万元/人.次;签约合同价为3000万以上(含)的: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违约金10万元/人.次。”。修改为:“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违约金4万元/人.次”。 7、招标文件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Ⅰ标段~Ⅵ标段 修改内容为:安检通道数、安检人员岗位数、服务期预计工时、投标人提供的工具设备数量。具体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号线、3号线、8号线一期安检服务委外项目(修改后)》。 8、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B商务标 B2投标报价表 Ⅰ标段~Ⅵ标段 “1 安检人工费 数量”修改为:标段原为修改为Ⅰ标段13286431221721Ⅱ标段987255843793Ⅲ标段797895726971Ⅳ标段923219795634Ⅴ标段838440726648Ⅵ标段931600819808 9、补充提供本项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B商务标 B2投标报价表 Ⅰ标段~Ⅵ标段 1 安检人工费 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Ⅰ标段~Ⅵ标段 1 安检人工费 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均为:22.915元/工时。 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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