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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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场污泥离心机公开招标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场污泥离心机(招标编号:NWZ250509-2337-07456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场污泥离心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场污泥离心机公开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HPPO油泥离心机 Q=5t/h WA4510
1.000
台
2
化学污泥离心机 Q=50t/h*2 BA7610
1.000
台
3
HPPO化学污泥离心机 Q=5t/h BA7170
1.000
台
4
剩余污泥离心机 Q=15t/h*2 WA4530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污泥离心机系统设计及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3.1.2 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内炼化装置、煤化工、纯碱装置或其附属装置于2018年至开标日仍在运行(提供的业绩需出具仍在运行的承诺书),至少具有2台(含)以上,分离介质为无机盐(化学)污泥或浆液、转鼓内径Φ600mm(含)以上,采用液压式差速器、主电机变频、双相钢转鼓,最大固体负荷≥2500kgDS/h(或单台处理能力≥50t/h),卧式螺旋卸料离心式脱水机的供货业绩,以上所述的业绩至少有1份业绩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
提供完整版合同扫描件、完整版的技术文件扫描件、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对应的用户证明文件(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扫描件,用户证明必须为设备在运企业真实开具,用户证明或合同或技术附件里含有“分离介质为无机盐(化学)污泥或浆液”、“液压式差速器”字样,用户证明同时有使用单位手写签名并盖章,同时在用户证明里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主体、项目名称(如有)、设备型号、设备规格等
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中标后业主可到实地考察,中标单位需提供发票、完整版技术协议、完整版合同及用户证明等原件,有效业绩设备仍在正常运行,若不符合招标条件予以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方案、制造标准,参数指标、仪表联锁等、供货范围及分包商等满足设计技术询价文件、项目统一规定及成套设备补充要求等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星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偏离内容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不接受未经公开发布澄清的偏离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3、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价格不允许超最高限价,在商务报价阶段超最高限价予以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16日10时0分
至
2025年4月27日14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郭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4月27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珺荣
联系人:
郭欢
电 话:
13423599340
电 话:
0759-3608951
电子邮件:
liujunrong.mm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uo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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