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开发区石港路
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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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52252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经办人:于和利
| 电话: 0317-2175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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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分包名称: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前段感知设备运行维护公开招标 预算:398.580000万元 |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31日15时48分 |
更正内容:1、在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6.1增加“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由400-998-0000变更为0512-58188537。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 5 月 13 日8点5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15时30分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沧州) |
备注: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采购人电话0317-5522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