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纳米微孔复合保温材料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纳米微孔复合保温材料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7-2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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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纳米微孔复合保温材料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纳米微孔复合保温材料(招标编号:NWZ250808-0353-08904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纳米微孔复合保温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复合材料绝热制品
1.000
立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经验,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25日的销售发票1份标的产品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或易派客订单)证明材料。
(3)母公司的销售部门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可代表其母体企业进行投标,应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或授权文件。
3.1.2 财务要求。
(1)提供2022-2024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完全响应招标技术,投标产品提供2023年以后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且型式检验项目 应包含《T/CPCIFO210-2022纳米孔铝镁质纤维绝热毡》规定的所有项目,检测报告有CMA或CNAS标识。
(2)投标人书面承诺:所供产品满足“绝热保温技术要求”,含中石化《炼化企业视觉形象工程规定》《中国石化防腐绝热质量提升工程规定》等相关技术要求规定(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承诺接受招标人验厂。承诺小批量送货。承诺成为排名1、2的中标候选人后 3天内具备在生产线上抽样条件(抽样用于试用及检测)。承诺免费提供试用的所有材料及附件,提供试用过程的全程现场技术指导(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4)承诺试用工况条件:满足中石化质量提升规定要求,按照操作温度420℃前提下,其中散热损失不大于142W/㎡,厚度不能超过按《中国石化防护绝热质量提升工程规定》计算的结果,管道长度20米,管径377mm、219 mm、325 mm或530均有可能。参与试用实验的产品为招标产品(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2日14时0分
至
2025年7月31日14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赵鑫。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8月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桂洲
联系人:
赵鑫
电 话:
020-62121540
电 话:
0759—3609533
电子邮件:
zhanggz.gz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x@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7
月
25
日
附件:NWZ250808-0353-089040招标公告(变更公告).pdf
请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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